當勞工朋友辛苦了一輩子工作到退休,除了雇主的『退休金』之外,還有一塊雇主與勞工朋友共同經營,政府幫你看管的『勞保老年給付』。

 2005年為了因應台灣企業的大環境,修訂了一套『勞工退休金條例』,將原本由雇主提列至「雇主專戶」交政府看管的舊制退休金,變成由雇主提列至「勞工專戶」交政府看管的新制退休金。此舉讓過去國營機構、大型企業才有的福利,變成所有勞工的權利,只不過將『大福利』變成『小權利』。

2007年為了社會福利,又制訂了一套『國民年金法』,整合了敬老福利生活津貼、原住民敬老福利生活津貼、身心障礙福利生活津貼、老農津貼【註1】,而且將要10月1日正式開辦。

【註1︰馬總統有承諾要修訂老農津貼,將不納入國民年金管理,但還沒看到正式的法令修改。】

 可是,辛苦的勞工朋友,並不在國民年金的保障範圍內。因為當初也同步擬了一個草案,也就是『勞工保險條例修正案』,主要修改便是將勞保老年給付年金化。惟當初尚有重大爭議,草案遭立法院擱置,結果又得經立法委員改選,草案方有機會重新送審。目前行政院已於2/15送立法院審查,勞委會也在整合各界意見全力推動,希望立法院本會期可以修正通過。惟其間歷經總統大選、內閣改組,各方勢力仍作最後衝刺,至筆者發稿時,八字仍看不到一撇,但估計其與國民年金的搭配,勞委會仍朝10/1同步實施,但行政院也有調整國民年金法的準備,以便補足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的制度缺口。但不論如何,先就已蒐集到的資訊,與各位分享,因為你我都是辛苦的勞工,這些都是與我們的未來息息相關的事。
什麼是「勞保年金」?

現在的勞保老年給付只能按「一次」給付發給,為了給勞工多一種選擇,像公教人員一樣有月退可以領,因此勞保給付修正也有「年金給付」的方式,讓勞工在退休時,如果勞保年資有15年以上且年滿60歲,可以選擇一次領回或按月領。

差異

 領取一次金

領取年金

計算公式

 平均投保薪資×基數 a.平均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所得替代率 
b.平均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所得替代率/2+3000

資格

年資未滿15年,年滿60歲者,請領老年一次金。 年資滿15年,年滿60歲者,請領老年年金。

說明

  1. 平均投保薪資為申領前最近的36個月投保薪資平均。
  2. 基數計算︰
    a.前15年1個基數/年、第16年起2個基數/年。
    b.60歲前基數上限45,65歲前基數上限50,65歲以上年資不計。
    c.年資係四捨五入計至年。
  3. 10/1以前領一次金者,可繼續加入國民年金;但新修草案將延長至勞保年金制度實施前。 







  1. 平均投保薪資為爭議所在,目前共識較大的是最高60個月的投保薪資平均。
    領取年金給付之金額,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%時,將依該成長率調整。
  2. 所得替代率為爭議所在,目前共識較大的是1.55%
  3. 年資沒有上限,且延後退休另有展延年金的加發。
  4. 上項公式擇優辦理,並自60歲以後開始申領,開始申領年齡,第5年起將由60歲每年上調1歲上調至65歲。但最新協商版本,開始上調時延後至第10年,每2年上調1歲。
  5. 總領年金未達一次金額度即死亡,差額由遺屬支領一次金或改以遺屬年金辦理。
  6. 規劃中,可另加展延年金,即符合勞保年金請領條件者,每延後1年請領可以增給4%,延後2年請領增給8%,最多增給到20%。
  7. 開辦費率,因應協商版本不同,已由現有的6.5%,向上增加至7.5%。

緩衝

實施初期有緩衝期,草案為15年的選擇期,即15年內申領者,可選擇適用一次金,不受資格限制。 

註︰上表以最新的協商版本為比較基礎。

殘廢給付vs失能年金給付

同樣的現有的殘廢給付,也有年金可選擇,但限於失能程度達「終身無工作能力者」,其他的則維持一次金原則。失能年金為——
普通事故失能年金=平均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所得替代率,但不得少於4000元。

有配偶或子女者,另加發眷屬補助,每1人加發25%,最多加發50%。

但配偶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1.年滿55歲,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者。
2.未滿55歲,無謀生能力者。
3.未滿55歲,扶養下列子女者。
4.年滿45歲且婚姻關係存續1年以上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,280元者。

但子女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:
1.未滿20歲者。
2.年滿20歲而無謀生能力者。
3.25歲以下在學,且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17,280元者。

如是是職業災害造成的身心障礙,可支領『失能年金職業災害給付』——
職災事故失能年金=普通事故失能年金+20個月職災補償一次金 

勞保老年年金比現制的老年一次給付好?

其實個案不同,答案會有不同,取決的關係在於你可以領多久?所以勞工朋友們,健康很重要的。以下就以今年退休人員的平均年齡、年資、最後投保薪資作一個案例說明,勞工選擇領取一次給付或年金給付來做比較如下:

           設定條件
領取方式          

年齡︰55歲,勞保年資︰27年,平均投保薪資︰43,900元
 領取一次金

共可領取1,712,100元。

  • 以年利率3%計算利息,如果60歲以後每個月要領與年金一樣多時,只夠領到70歲,71歲以後就沒了…
 領取年金
  • 初期60歲以後每月可領取18,372元,可領終身。
  • 萬一過世前領取的年金總額,不足1,712,100元(=一次金),他的遺屬可以選擇領回1,712,100元減掉已領取年金總額的差額,或改領遺屬年金,相當具有保障。

所以依上述條件,如果身體不夠健康,少於70歲就先走的狀況,以領取一次金較好;但以平均餘命(82歲)來看,則領年金較優。就長遠考量,現代人壽命逐年延長,每個月能有固定的年金收入,可以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,不用靠子女,活的有尊嚴,而且活的愈久,領的愈多;再者,年金給付金額會隨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而調整提高,不會受通貨膨脹的影響,讓錢變薄。不過,也要考量每個人的資金規劃,一次金或許可以做投資、置產,但年金了不起只能生活用;相同地,投資可能失利、存款利率下跌、通貨膨脹等風險因素,也是勞工朋友自己好好想一想的。

有「勞保」不能加入國民年金?

因為國民年金是給滿25歲、未滿65歲,沒有參加公教保、軍保和勞保的國民參加的新制度。除了在10月1日以前已經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的勞工,不管所領取的老年給付年資有幾年,只要10月1日還不滿65歲,都可以參加國民年金;或者在10月1日以後才領取老年給付的勞工,要看所領老年給付年資有沒有超過15年來決定能否再參加國民年金,如果超過15年,從領了老年給付後,就不能再參加國民年金,如果沒有超過15年,而且沒超過65歲,還是可以參加。
不過,聽說行政院會6月12日通過「國民年金法」修正草案,兌現馬總統政見,將農保與國保脫勾;勞保實施年金制度前,可加入國民年金保險,不受年資15年限制。
勞工在有工作期間應該參加勞保,有勞保的期間就不能重複參加國民年金;但是如果勞保中斷,例如尋職待業期間,會主動被納入國民年金,等到再加入勞保後國民年金會再主動退保。所以有工作就參加勞保累計勞保年資;沒有勞保的期間則參加國民年金累計國保年資,等到老年退休時,兩種年資都可以分別請領給付。
只參加勞保職災保險,目前政策規劃傾向於可以再參加國民年金,因此並不影響國民年金加保資格,惟仍須等到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訂定公布後才可以確定;不過,如果是屬於國民年金開辦後領取年資超過15年的勞保老年給付者,仍不能參加國民年金。

參加勞保比較好,還是參加國民年金比較好?

有工作的人依規定應強制參加勞保,沒有工作或勞保的人,才需要參加國民年金,不能任意選擇。
而且勞保比國民年金還多生育、傷病、輕度和中度殘障、家屬死亡等給付,還有職業災害的保障,這些給付項目國民年金都沒有。再者而且勞保有投保薪資高低的差異,最高可以保到4萬多,而國民年金因為是給沒有工作或勞保的人的保險,所以只能提供最基礎的保障,投保金額只有17,280元,相對的給付金額一定比較低。

 

 國民年金  

  勞保年金

計算
公式
a.17,280×投保年資×1.3% 
b.17,280×投保年資×0.65%+3,000
a.平均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1.55%
b.平均投保薪資×投保年資×0.775%+3,000

 優劣比較項目 

保額 目前為17280。 平均為17280~43900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勝
所得替代率 僅1.3%。 共識較大的是1.55%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勝
開始申領年齡 自65歲以後開始申領至死亡。 自60歲以後開始申領至死亡,但開始申領年齡,10年後將由60歲逐漸上調至65歲。    勝
展延年金 有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勝 
其他給付 生育、傷病、輕度和中度殘障、家屬死亡等給付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勝
保費分攤 個人60%、政府40% 個人20%、雇主70%、政府10%。  勝
開辦保費 674元 259~659元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勝
遺屬給付方式 僅可有條件適用年金。 尚可無條件適用一次金或有條件適用年金(條件限制與國民年金雷同)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勝
         
不能參加國民年金,以後就不能領3,000元老人年金?

沒錯,除非在10月1日當時已經年滿65歲以上的國民,並且符合現在敬老津貼的條件,才有3,000元的敬老津貼可以領,符合條件已經在領的人也可以繼續領。而10月1日年齡還在65歲以下,則一定要參加過國民年金,未來65歲時,才有老年年金可領。

現在退出勞保請領老年給付,再參加國民年金,是不是比較划算?

目前因為法令尚未修改完備,無法提供很正確的建議,但原則上可依草案協商的近況,作以下分析︰首先,要先看工作的狀況來決定,如果繼續在工作,依規定應該繼續參加勞保,等到離職或退休時才可以退出勞保,而沒有工作或勞保的人才是國民年金的加保對象。
至於先領老年給付再參加國民年金,是不是比繼續參加勞保划算,可以依已有的勞保年資狀況分三種情形說明:
   1. 勞保年資未滿15年:可以不用急著申請,因為國民年金開辦後,請領老年給付之年資未滿15年,年齡又未滿65歲,仍然可以參加國民年金保險。
   2. 勞保年資15年以上但未滿30年:如果再工作加保,每加保1年可以再增加2個月老年給付,保的越久領的越多,相當有利。如果勞保年金通過實施,退休時也可以選擇領勞保年金,老年經濟生活更有保障。
   3. 勞保年資滿30年以上:若選擇領一次金,年資有30年的上限,但是未來勞保年金通過後,就沒有年資的限制,全部的勞保年資都可併入計算,也會比先領現制的老年給付加上國民年金有利。
實務仍應依個案不同,將年齡、年資、投保薪資、身心健康等因素納入考量。

再次釐清︰退休金、勞保老年給付,新舊制亙各不相干

2005年7月開始,退休金有新舊制的差異,但退休條件是一致的。但是退休金選擇舊制者,勞保老年給付,仍可選擇新制的年金制度,同樣地,在緩衝期內,選擇新制退休金者,勞保老年給付仍可選擇適用舊制的一次金制度,即兩者無必然之關係,惟先決條件為新的『勞工保險條例』修正通過。
與退休金一樣,勞保老年給付緩衝期過後就沒得選擇了,所以請各位勞工朋友們,「咦﹗愛注意﹗」。目前『勞工保險條例』草案的緩衝期長達十五年。順帶提一下,退休金新舊制選擇的緩衝期,僅至2010年的6月底,請大家告訴大家,一定要想清楚,想變更者一定要趕在期限內讓相關作業人員作業完畢。時間過了,只好去請立委修法,否則去嚕作業人員也是沒用的。

結語 

由於新政府沒辦法『馬上』就把所有民生相關的法案通過,加上『勞工保險條例』修正案涉及眾多勞工權益,為各方角力的重點,特別是大家都想要『領得更多、付得更少』,但理性一點看待時會發現,又要馬兒肥、又要馬不吃草是不可能的事,一切靠政府補貼的政策,最後還是得從稅收來補足國庫,負擔的人講到最後還是回到勞工朋友的身上,所以需要大家支持合理的折衝點,讓法案早點通過實施。
目前法案尚未規劃完成,立法院諸公也仍為勞工朋友爭取福利中,希望以上說明能讓各位對勞保年金有所認識,若有需要進一步了解時,可隨時與筆者連絡,或逕上http://blog.udn.com/andeswu2網頁,筆者會將近期蒐集到的資料放在上面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痞子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