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笟群眾,純粹看爭議!
爭議的「爭結點」,簡單講,男女之事。
男女之事,愛就愛了,不愛就不愛了……
本來也沒啥事,只不過他們是公共人物,而且是藝人,總有各自的支持者,才會熱鬧一陣子。
但回到本質上,立場不同,公議點不同!
以下是我的公評。
男歡女愛,若不經營,若不包容彼此差別,分開是合理,但公眾人物用「毁滅」作為手段,先記大過一次。犯薑,一大過。
未依常規,女士優先,再記警告一次。
回到最初,你怎麼吃粿?還不是先上車再補票?那火車出軌並不算意外,這粿道不太注意安全。
所以呢!應注意未注意,未盡駕駛責任,把車停好,應比例分擔肇事責任。看在身室清白的分上,責任三七分吧!
相對的粿王,動態車造成靜態車事故,肇責七分算客氣了……但小王是教唆犯宄責六分,執行者負責四分。
所以案發損失賠償責任分配,犯薑三成,小王四成、粿三成。
但粿王婚內出軌,違反社會善良風俗,各記大過一次。
粿,看不清犯薑不是當初和你甜言蜜語的人,小王看來也沒想負責,連續視人不清,再記大過兩次。
但犯薑、小王都是詐欺,各記大過兩次。
本案真正受害人,是他們家人。所以累及家人,各受害人雖不提告,但仍應各再記大過一次。
所以,犯薑共四大過加警告一次,粿王各三大過。
以上是本席初判,吃笟群眾以為如何?
本席宣布退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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